舞龙是在龙文化的基础上,以表现龙精神为载体而产生的。在《周易·乾卦》中就有记载:潜龙勿用、见龙在田、飞龙在天、亢龙有悔等。商代,《山海经·大荒西经》中记载了先民作“土龙”求雨的风俗,这种求雨风俗曾被描述为“执物舞成龙的情形,他们身手相续,跃上伏下流动回环”。
南狮运动是利用人体多种姿态和狮头、狮尾双人配合,在行进动态和静态造型变化中将力度、幅度、速度、耐力等糅于南狮技巧中,完成各种高难度动作,或动或静,组成优美形象的狮雕塑,表现狮子的勇猛剽悍、顽皮活泼等习性。
规定套路是根据舞龙舞狮技术发展的方向,所选定的具有代表性的舞龙舞狮基础动作和技巧动作,经过精心编排的套路;其动作规格、顺序、方向、行动路线均不得改变,比赛时使用大会提供的公用器材(舞龙使用公用龙具,南狮使用公用桩阵,北狮使用公用方桌),参加规定套路比赛的队员与自选套路一致,不得替换;另外,舞龙规定套路比赛不得替换队员
舞龙舞狮已由一般的表演活动发展成为一项集娱乐、竞技和健身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文化体育活动。未来,随着舞龙舞狮文化的不断深挖,运动标准的不断完善,品牌赛事的持续打造,生产制造资源的持续集聚,舞龙舞狮运动产业将成为民族传统运动项目产业发展的重要引擎 。